2016年8月28日 星期日

歌詞翻譯 - Eric Clapton - Layla and other assorted love song - Layla

前言:


其實一直想要翻譯這首,畢竟我對這首歌的歌詞印象很糢糊。
彈唱歸彈唱,Solo飆得很爽,
知道是對Layla求愛,但不懂它的細節就是缺了靈魂。
總之就是沒辦法完完整整的詮釋啦。

希望能透過這次的翻譯了解它的來龍去脈。

話說,Wiki有完整的介紹 - 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Layl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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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譯:


Layla
蕾菈

2016年8月20日 星期六

讀書心得 - 自癒是大腦的本能 - 發個牢騷

一時不查,又買到蘭姐的譯作。也只不過看到第二章而已,就有不下五次的嫌惡感。

這次讀到的片段實在不可原諒,
出版商怎麼能夠忍受這種語句不順的翻譯出版,
沒人校稿嗎?它真的會嚴重影響閱讀的順暢度。

摘錄:

事實上,如果他當真以正常的速度走路,我還跟不上他呢。他已經七十七歲了,又從三十幾歲起就有這個無法治癒、慢性、逐漸惡化的進行性神經退化性疾病(Progressive neurodegenerative disorder),卻居然能夠翻轉退化這個令帕金森症病患最憂懼的主要症狀,主要是因為他運動,而且是集中精神,全心全意的運動。

我讀到這段就生氣了,明明是本好書來著的。

光這一段,以我這種沒有文學背景的人來評論,
我會覺得這人寫作很糟,仍需要加強順句的能力。
但是啊……蘭姊已經譯過幾十本書了,怎麼還是這樣呢?

生氣的理由如下:

一、事實上,如果他當真以正常的速度走路…

「當真」個什麼勁啊,直白的說「要是」不就好了?
修正:「事實上,要是他以正常速度走路,我還跟不上他呢。」
大家口語上不都這樣講的嗎?為什麼要變得那麼拗口呢?
「當真?」「當真!」「果然?」「果然!」

二、他已經七十七歲了,又從三十幾歲起就有這個無法……

「又」什麼又啦?
一開始讀這個「又」實在很突兀,很想知道下一個轉折,
中間卻拉雜了一大段專業名詞,順暢度整個可悲。

若寫作「而且」來取代「又」,我就不會覺得很困頓。
我初看就覺得,七十七歲治癒已是結果,難道三十幾歲時又怎麼了嗎?

三、就有這個無法治癒、慢性、逐漸惡化的進行性神經退化性疾病…

這個什麼勁啊?你會說「你有這個病」,還是會說「你有這種病」?

四、無法治癒、慢性、逐漸惡化…

一拖拉庫的英式形容詞,真的有必要連珠炮的馬上出現嗎?
個人覺得形容詞太多,真的有種拖慢句讀的感覺,更會影響理解的速度。

修正:「他已經七十七歲,而且從三十幾歲起就有這種漸進性的神經退化性疾病(Progressive neurodegenerative disorder),慢性、逐漸惡化又無法治癒。」

五、卻居然能夠翻轉退化這個令帕金森症病患最憂懼的主要症狀…

卻居然能夠翻轉…退化…這個…令帕金森症病患最憂懼的主要症狀

啥?你在說什麼?我真的搞不懂你在說什麼啊?為什麼要捉弄我啊?
難道是我閱讀能力太差嗎?我讀了三次才知道你要表達什麼啊?
為什麼我要停留在這一句那麼久呢?

「卻」跟「居然」留一個就好了,為什麼兩個都要留呢?比較酷炫嗎?
另外,我個人覺得「最」憂懼跟「主要」症狀,留一個就行了。

修正:「居然能夠翻轉這種令帕金森症病患最憂懼的退化症狀」。

人家若是要你表達,你應該要是這樣講吧,怎麼把「退化」提前了,
而且形容詞真的太多了。英式中文比較厲害嗎?

六、主要是因為他運動,而且是集中精神,全心全意的運動。

不知怎麼的,讀起來就是很怪。說了兩次運動也許是為了加強語氣吧。
但我個人覺得很冗長就是了。

修正:「主因是他有運動,聚精會神且全力以赴」

歸納如下:

整理前:

事實上,如果他當真以正常的速度走路,我還跟不上他呢。他已經七十七歲了,又從三十幾歲起就有這個無法治癒、慢性、逐漸惡化的進行性神經退化性疾病(Progressive neurodegenerative disorder),卻居然能夠翻轉退化這個令帕金森症病患最憂懼的主要症狀,主要是因為他運動,而且是集中精神,全心全意的運動。

整理後:

事實上,要是他以正常速度走路,我還跟不上他呢。他已七十七歲,而且從三十幾歲起就有這種漸進性的神經退化性疾病(Progressive neurodegenerative disorder),慢性、逐漸惡化又無法治癒,居然能夠翻轉這種令帕金森症病患最憂懼的退化症狀,主因是他有運動,聚精會神且全力以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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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吧,牢騷發完了。看完之後我再留心得就好。
以後我真的不敢買蘭姐的作品了,
明明就想要輕鬆閱讀卻會有種生氣的感覺。

生氣是因為浪費了原文好書,不尊重原作者跟讀者們啊。